在上一篇文章「從「巴士阿叔」講起(I) ──YouTube,網絡新聚點」中,就YouTube的現象作出簡述,在這篇文章,嘗試整理一些個人反省,並嘗試從基督信仰角度作出思考。
網絡空間—個人空間的延展
來到web2.0的時代,從使用者的角度而言,每個人都可以簡易地在網絡世界展現自己的愛好,而且未必需要用真正身份,但可以表達自己心中最不人知的一面。
Web 2.0風潮的帶動者Tim O’Reilly,曾發表了一篇文章〈什麼是Web 2.0:下一個軟體世代的設計原則及營運模式〉(What is Web2.0:Design Pattern and Business Model for the next generation of Software)在文中指出Web 2.0有三大特點:一.鼓勵使用者參與內容,或是用者間的互動,所有在網絡的行動,都是由用者為中心出發;二.開放的重要性,透過開放的討論來豐富用者的經驗;三.強調經由服務的提供形成去中心化的型態。新的網絡技術正在形塑新的空間經驗。
美國社會學者卡司特爾(Manuel Castells)曾就網絡空間作出探討,「他認為空間是多個同時存在的(既在電腦前,亦好像置身於巴士之上),並且能同時在好幾個地方出現,他把網絡定義為一個「流動空間」(space of flows),網絡作為一個傳播的動態框架,資訊、商品與人都在網絡中無止盡地流動,而這些永無休止的流動構成了新的社會。」[1]如今網絡的“流動”有更進一步的改變,由過去主要透過“有技術的提供者”給予的資訊、商品,轉變為今天“任何人都成為提供者”,流動變得更多元化、平民化、去中心化。
網民已從資訊接收者,變成資訊的提供者。不論是YouTube或是各個不同的Blog,網民都不需要太多的技術及時間,就能夠把自己的觀點、想法、喜好上載,藉此去分享自己、影響別人,透過這些經驗再回歸到重塑自己的觀點。這種不斷循環往復的經歷,成為新一代成長的途徑,影響著他們的自我瞭解,塑造著他們的世界觀。
由經驗塑造論述──世界觀的再造
另一位社會學者Roger Silverstone把卡司特爾的觀點更進一步,指出,「流動的不單止是資訊或空間,也包含各種符號的流動。在這種情況下,人不再被動地經驗所謂的真實,而是人自身透過某些「真實」去創造自身的意義,形成一種新的「真實經驗」。並超越私人空間與公共空間;地方與全球空間;虛疑與真實的再造與往復(例如人的自由改編、改變主題等)」他亦指出,人類的生活需要的其實是某種理解與解釋。[2]
同樣,YouTube及Blog的具大影響力不單單在於技術上的轉變[3],更重要的是對人的經驗的影響。過去網民主要透過別人的論述去塑造自我的經驗。例如某人對時裝有興趣,於是去尋找相關的網頁,這些網頁都是具有特定觀點及審美標準,於是瀏覽者透過閱讀不同相關網站的經驗來塑造自己對時裝的觀點及審美標準。但如今情況有所不同,因為網民除了瀏覽不同網頁外,亦可以自行“創作”新的時裝,並且把它們放在自己的Blog或把短片放上YouTube,讓世界不同的人給予意見,或是讚賞,或是評論。於是網民不再是先透過論述來塑造對世界的經驗,而是從自我的經驗來建構對世界的論述,形成不種新的「真實經驗」的循環。
「巴士阿叔」的事件亦具有這種意義。當短片被廣為傳開時,各人從自己的「再編輯」及「再上傳」的過程中,重新塑造(巴士阿叔網上各種版本)對自件的理解及意義,例如有網友重新創作為「巴士阿叔 之 父子恩仇錄」,又有「巴士阿叔 之 但願不只是朋友」。這些創作正正表示「巴士阿叔」原先的文本不再被保留,許多人看過這些短片後,腦海中留下短片的片段與自我塑造的意義,這成為他們對世界認識的一部份。瀏覽者不再只是被動地接收信息,而是能夠把原有的信息意義加以編修、轉變,藉此反映自己的觀點。
現今網絡參與的精神就是要網友「傳播自己」(Broadcast Yourself),是一種自我的隨意表現,對人一種即時的回應;這種參與性十分切合後現代文化的一種特徵:否定「宏觀敍事」(Meta-Narrative),而以片段來捕足意義。藉不同片段的經驗,重新建立對個人、社群及世界的論述。
如今互聯網已成為數百萬人集中在一起的集體創作,這數百萬人成為重要的工具。Web2.0開始網絡新世代出現,使每位網民不單接收資訊,還能貢獻資訊,使多數人從少數人那取得了信息的發佈權,傳播權和分享權,這樣世界就被改變了。
先經驗後論述的迷思
Web2.0這種先經驗後被論述的價值觀,可以肯定在不久將來會成為每一位網民的經驗。大部份的人都會認為這具有美好的前景,因為在這情況下人類的民主可以得到更進一步的發揮。但在這種實踐中,又有甚麼危機呢?當然,在道德層面有不少的危機需要面對,但在這裏想反思的是,這對於參與者世界觀的塑造有甚麼影響呢?
一般人都會以為「經驗」本身就是一切,人唯有先經驗快樂,然後才認識快樂;先經驗痛苦,然後才認識痛苦。所以一般人都會追求不同的經驗,並以為這些不同的經驗本身就能夠豐富人生。但現實真是這樣嗎?例如一個人出自在貧窮的家庭,每餐並不豐富,他的經驗是每餐都只是「白飯+菜」,他未必會覺得苦;但一個出自在中上的家庭,若果有一餐只是「白飯+菜」,可能就已經覺得“苦”了。那麼,經驗本身是否就能夠具有價值判斷呢?
蘇格拉底亦曾說過:沒有反省的生活是無價值的。美國學者波斯納亦指出,沒有反思的經驗是狹隘的經驗,至多只能形成膚淺的知識。「經驗」本身是需要透過特定的世界觀去詮釋、賦予意義,然後再塑造出個人的品格及行動。但是,我們要問在這個新網絡的趨勢中,有甚麼價值觀在流傳著去影響人的經驗呢?當每個人的積極參與都只是尋求別人的認同,又帶來甚麼結果呢?
人透過在Youtube中尋找快樂、驚喜、「搞笑」的經驗,然後再向人傳播。他們往往以為自己是客觀地觀賞,並且能客觀地「閱讀」所發現的「文本」;透過「巴士阿叔」這現,發現這其實是不可能的,當閱讀者以為自己能夠客觀地「觀賞」巴士阿叔的表現,其實亦同時被巴士阿叔的言論所同化。(甚或不自覺地認同背後所暗示的價值觀)最明顯的莫過於其中的名言:「你有壓力,我有壓力」、「未解決」等字眼。這種影響深入各階段,不論是學生,甚或教師,都不自覺地以「巴士阿叔」的經驗來詮釋自己的存在經驗。甚至有學校禁止學生在學校內講這些術語,學生們是不自覺地被「巴士阿叔」的論述,詮釋了自己的經驗,這無形中等於學習了以「巴士阿叔」世界觀來看待自己所處的世界。
基督徒與文化參與的再思
在這個新的網絡年代,又會否是標誌著一個新的希望呢?在過去的年代,當基督教圈子中不斷有人提出「網絡宣教」,但最後發現都是“行不通”,因為過去的年代只是提供資訊,而唯有對這些資訊有興趣的人才會瀏覽那些網站。這可以說是一個網上“獨白”的年代,難以與人溝通。
基督徒在這個網絡言論漸趨民主化的年代,我們會否脫離web1.0的publishing,而勇於邁向web2.0的Participating?我們會否“參與”其中,表達自己的論述,塑造別人的“經驗” 世界?在基督教圈子以外,已經有人察覺到,可以利用Youtube把年長者充滿知慧的人生經驗去傳授給下一代,讓不同地域的人亦可Youtube上重溫、學習,將這些智慧繼續流傳。基督徒又有沒有這些智慧呢?
基督教信仰並不缺信息,但有沒有人願意再多走一步,把這些信息包裝、再發佈?不要怕這些信息古老,若果美國一位七十九歲的老翁,只靠自己上傳的“口述歷史”都可以吸引過萬人觀看,我們今天如何把握這個時機,叫基督的福音更有效地傳播呢?
[1] Roger Silverstone, 《媒介概念十六講》。台灣:韋伯文化國際出版,2003。頁 10。
[2] 同上書,頁11, 4。
[3] 從Software on Computer,轉為User-driven Service over Internet的模式
2007年3月2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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