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8日星期三
從「巴士阿叔」講起(V) ── 十誡與網絡參與 (1)
世界觀就是人詮釋其個人某個經驗的“眼鏡”,在互動性不斷增加的網絡世界,不同的世界觀不斷地進行彼此“融合”(fusion of horizon),而對參與者作出不同程度的影響。這正正是一個新的時機,讓基督信仰的世界觀,透過不同的參與及互動,能夠“融入”別人的世界觀中。下面嘗試透過十誡來反思基督徒如何透過生命品格,把屬於上主的世界觀帶入網絡世界。
十誡,不單律法,更是恩典
出埃及記20章以恩典開始和結束,十誡則在兩者中間。這些誡命勾畫出我們怎樣愛神和愛鄰舍。作為對恩典的回應和對鄰舍(社會)的愛,我們就要委身於這十誡。
馬丁路德在回應十誡是甚麼意思時,他不斷地強調:「我們應該懼怕和愛神,讓我們可以……及不可以……」。懼怕和愛神,是我們面對新環境所需要有依靠和心態,這才能讓我們不致被新的環境,在不知不覺間被擄去。
十誡如何應用在現今的網絡世界中,共同建構出擁有上主話語的網絡倫理實踐,過程必不可避免需要詮釋。所以在下面每一誡,都先會簡述讓誡命的意義,然後重新在網絡的語境中再描繪,藉此創造出一種融合的新語言,讓我們能夠帶著新的眼光投入新的時代。
舊約學者Walter Brueggemann在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一書中,把十誡分為下面三部份:
I. 上主:唯一順服的對象
在十誡的首三誡,都是以上主為主要對象。這三誡要帶出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把世上自稱有能力的權勢“非絕對化”(deabsolutizes)。這三誡所關心是一個重點:對耶和華的順服──上主是我們人生順服及榮耀的對象,而不是我們所利用的工具。
人生在世,若果不是順服上主,就必然順服世上其它的觀念及權勢;而對上主的順服並不單單是因為上主的威嚴,同時亦基於祂的慈愛(出20:2: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因為祂是拯救以色列(及我們)脫離法老的奴役(罪的奴役)的上主。所以不論是基於愛與義,順服上主是一個不能討價還價的守約行動。
第一誡: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誡命反思:
第一誡並不是一種一神論的宣稱,而是對於人忠誠的一種命令。問題不在於世上有沒有別的神,因為這命令已經肯定了世上有很多自我宣稱為神的權勢;亦不在於是否需要判別。這命令就是宣稱,不論外在的權勢如何看似大有能力,對上主的順服必須要忠心不二。這種對上主的忠誠,是整個人生的取向。
網代反思:
在現今的網絡時代,基督徒又會以甚麼身份參與呢?會好像其他人一樣用“百變的身份”,去做一些“不可告人”的事,講一些壓抑已久的言論?當網絡成為一個容易隱匿身份的世界,我們又會否“自視為神”而任意妄為呢?
對主忠誠,這是基督徒品格在新網絡時代的一個挑戰,直接挑戰我們生命的真相:上主究竟只是口中的主,或是我們真正順服的主呢?當我們的生命品格以上主為上主,認真看待個人與上主的關係,向祂敬愛及順服,相信能夠成為網絡上一班與眾不同的人!
第二誡:不可為自己做偶像,不可跪拜它們,也不可事奉它們。
誡命反思:
Walter Brueggemann指出,神的「無形象」的特質(imageless quality of god)是上主“不被約束的特質”(unfettered character),祂在任何情況及目的下,都不能被人所佔有、控制、指使或掌握。就如巴特所指出,上主乃是“絕對的他者”(absolute otherness)。
拜偶像的危險在於,人自己制造的神祇,人就可以賦予任何特性來滿足自己(孫悟空有72變),來支持和投射自己的慾望。如此,人就不懂得超越自己,變得越來越自我中心。
網代反思:
強調參與的新網絡時代,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危機就在於參與者的自我膨脹。例如在「巴士阿叔」事件中,我們發現大多數人的回應,都不是客觀地看待事件,而是完全忽略事件的來龍去脈,只以個人喜好發表個人創作,從中獲取滿足感及自足感。
新的網絡技術叫我們更容易掌握,更容易延伸自我的想法,更容易操控,基督徒會否因此把網絡偶像化?當在網絡的操控環境中容易獲得滿足及自足感,又會否因此輕視需要操練及下苦功的生命功課?網絡會否成為逃避成長的一個“安樂窩”呢?
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
誡命反思:
在十誡中有兩誡是與“清譽”有關:第三誡,上主的清譽,第九誡,別人的清譽。
上主在聖經中有不同的名字,這些名字都表示祂與不同的人的關係,祂所行的事。有人會把上主的名字當作一種咒語,有人亦為了個人目的而妄稱上主會做某種行動(例如宣告的禱告就可以免藥治病),這一切都表示人透過“自稱”上主的名,為上主蒙上“不白之冤”。
我們對上主名字最多的稱呼,就在我們禱告的時候。一種學會尊重上主的禱告操練,能造就我們生命的品格;學習上主不同的名稱,能創造我們對世界的理解。
網代反思:
網絡是一個「言說集中地」──不論是透過文字的言說,或是影像的言說。當「巴士阿叔」 那發洩式的言說能夠深入民心,基督徒又能否透過創造禱告的言語來打動人心?當網絡上各人都沉醉於自我表達,我們又能否在網絡上,透過為己為人的禱告,宣告並榮耀上主的名?
從「巴士阿叔」講起(IV) ── 淺談網絡倫理
1. 隱私問題
網絡其中一個重要的問題是隱私問題。「巴士阿叔」的事件亦有人提及,其實整段片段都未經“阿叔”及“四眼仔”同意就被放上網。
又例如曾經在「古惑天皇」的事件中,亦有人提出網絡隱私權的問題,究竟ISP在未經同意下透露使用者個人資料是否合法呢?縱然之後的ISP均加入一些條款指出可能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會提供有關個人資訊,但這種單方便的條款去迫使用者認同,是否合法合理呢?
究竟在網絡這個「新世界」中,甚麼資訊是可以透露?在甚麼條件/情況下透露?又有甚麼資訊是嚴格屬於私人保有,別人無權干涉的呢?
另外,網絡亦有可能成為一個巨大的市民資料庫,對個人隱私具有潛在的威脅。設若有政府秘密投入大量資金,在網絡中搜集、整理各使用者資料,然後再作歸類整理,藉此對市民作出「深入瞭解」(亦即是追縱),這種叫政府容易掌握人民心理及活動,因而更容易管治,這又是否可行呢?它又會否變成歐威爾在小說《1984》所說的「大哥大」(big brothers),傷害到人民的私隱呢?又會否若這種情況改為由大財團實行,藉此瞭解一般人的消費、上網習慣,再策略性地推出有效的商品及宣傳,又是否可行呢?又會否因此而揭露出人們不為人知且不願人知的一面呢?
2. 資訊可信性
在現今的網路運作中,每個人都某程度上都是隱形人,透過代號來代表其身份,而且行為方式及目標等都可以脫離本身的身份,進行“不為人知”的活動。“阿叔”可以裝成“妙齡少女”,“餐廳待應”可以成為“CEO”而難被發覺。這種“虛擬的身份”及“虛擬的資訊”應該怎樣處理呢?而種種因為身份模糊而作出有違倫理道德的行為又可以怎樣處理呢?
除了虛擬身份,資訊的真偽亦是另一個重要問題。網絡上所發佈的資訊,是任何人都可以隨便發佈,而其中的真偽及準確性亦有時難以判定。例如「巴士阿叔」事件中,當時人在傳媒現身時,有不少人都質疑其實確性。另外,過去在電郵中,亦有不少人透過偽造的“感人事情”去騙取別人的感情,甚或是金錢。
在網絡的新環境中,過去在社會中的倫理觀念已難以再簡單地應用在網絡上和種虛擬的社群關係、社群實踐中,新的倫理有待展現。
3. 擁有權
產權問題在電子媒體中不斷地困擾商家。因為當電子產品完成後,本身很容易被複製及傳播。所以電子產品本身的產權的保護比實物來得困難。
此外,有關個人身份的各種資料,是否為個人的財產?若是,別人利用我們意願或知情地給出的資料,整合為一新的資訊,這種做法除了可能干犯隱私外,還算不算侵害產權?
「巴士阿叔」的聲線因為與某位球評家的聲音相近,故有一大堆以該球評家的漫畫頭像造成的商品,這些商品的版權又應誰屬呢?該球評家所遭受的誤會及個人形象的損失,又該怎樣計算呢?
「現在互聯網科技的高速發展,將社會推向一個知識自由分享的世界;但社會對版權的看法根本就沒有變過,反而朝更狹窄、牟利的方向發展。所以大財團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不惜犧牲了人民的利益。(例如米奇老鼠的版權原於2003年屆滿,現在可順延至2023年)。在這個具爭議性的時刻,湧現了一班資訊無政府主義者(Infoancarchist),而資訊無政府主義(Infoanarchism)這個詞也開始流行起來。持這個理念的人士指版權的最初的設立是為鼓勵更多的創作來豐富公共領域,但是近年代卻見到版權逐漸成為了純粹經濟上的手段。知識這東西並不等於實物,當你將他給其他人的時候,並不表示該東西會在手上消失,其實由始至終你也未曾失去過,就好像借了本書給朋友一樣,那本書的擁有權始終都沒有離開你。所以版權這東西隨著數碼化是否真的要改變呢?知識數碼化和互聯網的確提供了另一個傳播的媒介,但經營者和使用者的思維仍然停留在非數碼時代。」(摘自:許煜、劉細良著,《勇敢新世界──互聯網罪與罰》。CUP出版,2005。頁106-108)
4. 網絡公審(語言暴力及權力)
「巴士阿叔」觸發不少對互聯網的批判聲音。有人認為把該片段上載,把當時人的行為公諸於世,不但是侵犯了個人的私隱,更加是對“阿叔”的一種審判;最不公的地方就是這種單方面的傳播,使“阿叔”不可以抗辯。
這種“網絡公審”的情況不單出現在「巴士阿叔」事件。另外一個最出的事件有「狗屎女事件」(Dog Poop Girl)。這是2005年韓國最熱門的事件,影片拍下一名韓國女子,容讓自己的愛犬在地鐵內大便,當時有乘客要求她清理,但該女子視若無睹。整個過程被其他乘客拍下並放在網上。此事件引起網民公憤,出現大批聲討「狗屎女」的言論,更有人追查她的真正身份,最後該女子在「網民大眾」的壓力下被迫退學。
這種公審的恐怖處在於,其所得出的結果可能遠超過事件應有的結果,從而失去一個公平的審判。例如上述韓國少女,他所承受的責難及其後被迫退學的結果,遠超出該事件應得的結果,嚴重傷害當時人的心靈。這樣互聯網將會否發展成為公民的壓力群體(Pressure Group),造成眾多非理性的判決?
這些互聯網上的倫理問題很值得大家反思。網路倫理是一門新興的研究項目,主要把在網路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把討其倫理意義及影響。亦有一些較先進的國家,成立了一些研究網絡倫理的機構,例如有美國華盛頓布魯克林電腦倫理協會,該組織每年都有討論關於電腦倫理的會議。
另外,美國電腦倫理協會亦有對網絡倫理作出研究,並且制定出“電腦倫理十誡”(引自《網絡倫理:現狀與前景》),具體內容為:
(1)你不應該用電腦去傷害他人;
(2)你不應該去影響他人的計算機工作;
(3)你不應該到他人的電腦檔裏去窺探;
(4)你不應該用電腦去偷盜;
(5)你不應該用電腦去作假證;
(6)你不應該拷貝或合作你沒有購買的軟體;
(7)你不應該使用他人的電腦資源, 除非你得到了准許或者作出了補償;
(8)你不應該剽竊他人的精神產品;
(9 )你應該注意你正在寫入的程式和你正在設計的系統的社會效應;
(10)你應該始終注意,你使用電腦時是在進一步加強你對你的人類同胞的理解和尊敬。
基督徒在這個倫理尚未成形的網絡世界中,可以有怎樣的回應呢?
2007年3月22日星期四
從「巴士阿叔」講起(III) ──一個敘事倫理神學的反思
「講粗口」、「凶細路」這些行為,不論是社會、學校或教會群體,都視之為“缺德”的行為(甚至一些保守的立場的人士會視之為“罪”)。
當電視媒體報導「巴士阿叔」事件,亦只選取其中沒有粗口的片段“出街”。而一些論者作出分析及評論時,亦多著重“公眾地方不應大聲講電話”、如何面對壓力等外在表現的評斷。較為積極的,只將此事作為學生公德培育的教材。
教會群體更有一些有趣的表現。本人觀察身邊基督徒的反應,當他們得知「巴士阿叔」的事件,有不少人都是從新聞及報章中得知其一二,然後再不斷加以個人評論及覆述。至於會否上網看一看全段影片?身邊有一些基督徒的反應十分有趣:「段片會講粗口喎,緊係唔好看啦,知道咪得囉!」;另有一些較年輕的基督徒,縱然上網看過,但只會私底下偷偷講、偷偷笑。「講粗口」是教會的禁區,是基督徒的禁忌。教會對一些“不合體統”的行為的處理手法是“逃避少年人的私慾”,是一種從行為價值角度的處理手法。
在社會或者會這種只注重道德、行為的價值判斷,是否能夠有效地評斷整件事情呢?
回顧坊間對「巴士阿叔」現象的評論,多從行為道德角度出發,因而忽略了行動者背後的信念、歷史、信仰/信念等因素。雖然都有傳媒為「巴士阿叔」“起底”,但並沒有嘗試把他的歷史視為他行為表現的一個背景。當然,傳媒並沒有一個分析、判斷道德的責任;但作為基督徒的思考反省,價值探討,可以從另個角度去想一想。
侯活士的“品格倫理”(ethics of character / virtue)
近代基督教的倫理神學有一個轉向,就是從過去不斷尋問“對/錯”的行為價值,轉向一種“品格倫理”(ethics of character / virtue),著重以實踐者(agents)是誰為核心,不再單從一個有「有時」(sometimes)所做的事而作出判斷,而是從這人「平時」(usually)是怎樣的人為基礎,從而發展一種倫理神學。其重要的代表人物有侯活士 (Stanley Hauerwas)。
一個人是怎樣的人他日常的生活就會有怎樣的行動,彼此的關係密不可分。一個人的品格(character)並非由人的道德行為決定所造成,反是是該人的行為,反映出他為人的信念、故事和意向。人的品格並不會因為個人的本性或氣質而自動獲得某些德性的品格;人亦不能透過外在學習某些行為而自動獲得相應的德性的品格,就如一個貪財的人並不會因為一時捐款的善行而變得不貪財,也不會叫他成為真正具有正義品格的人。
侯活士也強調感情在行動和品格的形成過程中角色;品格同時是感情的結果,也是理性的結果,是相互依賴的。感情提供生命成長的意義和價值;但這並非謂先天的感情,相反感情的建立是後天的、歷史的,是建基在一個傳統的社會性──語言性的實踐和習慣;換言之,傳統的實踐和習慣可以形塑感情,教導人以某種方式去決定和感知。因此,人分辨對錯的能力,並非單單在於理智,也在於人學習以某種方式和技能去決定和感知。(曹偉彤,2005。頁109)
人的行為是從人如何看待世界而引申出來的;換句話說,一個人是怎樣的人,他就會有怎樣的行動。這種情況在「巴士阿叔」身上表露無遺。
品格倫理視界下的「巴士阿叔」
品格生命是關乎對世界的看法,是一種對自己、他人和世界的真理觀點。侯活士指出,罪的障礙使人未能清楚看見真理的視界;有罪的人喜歡自我蒙蔽,封鎖自己在一個由個人欲念所構成的幻想世界,又將外面的事物拉進這個夢幻世界裡。因此,罪中的我是自我的膨脹和愚昧,只會不斷尋求自愛,將他人和事物視作自我延伸的部分。即是說:只顧專注自己,而不能看見自身以外的事物,看不見世界的實體。
從「巴士阿叔」內容中可以清楚看到罪如何影響一個人的視界。以下是一些例子:
- 當巴士阿叔問:「你家下做D唔公平既野係咪要同你傾計呀?/而家你講電話我冇出聲,(青年把手放在旁邊座位的頂上)你做咩要,要話我大聲,我好簡單丫,我冇騷擾你,岩唔岩啊?」,他的視界不能叫他看見騷擾別人的「真相」
- 「我有壓力,你有壓力,你做咩挑釁我啊」當對方已經數次道歉,他仍然未能夠看到,自己才是由始至終作出挑釁的一方
- 「搬人出黎就搬人出黎,你鍾意小就小我鍾意小就小,小人呢就唔係,冇害既,小丫小丫,小!打你兩鎚咩。」阿叔自己講粗口已經是對別人的一種挑釁,甚或是侮辱,又怎會是“冇害既”?
單從對話中已經可以看到,「巴士阿叔」如何受著罪的影響,而引致他的表現完全反映出他本人的視界,而且要對方的行動、回應完全符合他個人的預設才能夠“解決”,完全表現出他把別人視作自我延伸的一部分,而不是需要尊重的獨立個體。
在「巴士阿叔」事件出街後,眾人都在問:誰是「巴士阿叔」?而當主角現身後,見到的行為包括:訪問以錢為先、誇大自己學歷及遭遇、為製造新聞而與“四眼仔”言和等,這一切行動都不應視為獨立的行為,而是與他整個的“人”相一致。故此,我們不應單停留在個別事件,去問:應不應該這樣做?而是要問:我們要成為一個怎樣品格的人。
Being / Doing 的反思
侯活士指出要除去罪性觀照真理視界,需要祛己(unselfing),去除個人膨脹、滿有私慾的我,而能將視界調校,集中於真實世界的個別性;這不是甚麼神秘宗教經驗,而是需要學習一種新語言,這種語言透過道德的想象(moral imagination)來豐富其實踐,這種想象是透過不同的隱喻(metaphors)來傳遞,例如十字架、天國等。
故此,從深一層的敘事倫理神學的觀點出發,巴士阿叔更值得我們探討的,是基督徒的為人(Being)如何影響做人(Doing)。再從基督徒成長反思,究竟今天教會的信徒,在苦惱自己的行為(Doing)不夠完美之時,又有沒有著重培育自己成為怎樣的人(Being)呢?尤其在恩典的觀照之下,如何塑造自己的為人(Being),繼而影響自己做人(Doing)!所以加爾文認為在稱義(Being)之下才可以講成聖(Doing),而基督徒一生的目標並不是要“做得聖潔”,而是要“活像基督”。
稱義,就是一種轉化基督徒道德想象的隱喻。當無條件被稱義成為一個道德的現實,基督徒就要想像如何把這現實活現出來,叫我們的行事為人與福音相稱。但種種的實踐(Doing)並不決定或否定我們稱義的事實(Being),反而透過這隱喻,叫我們能更有創意,更能放開心懷去實踐稱義的內涵,活出成聖的生命。
巴士阿叔的你有壓力,我有壓力,成為眾人想像的隱喻,塑造著一個「有壓力就可放任罵人」的品格,由學生至老師,打工仔至老闆,都深受這隱喻影響(甚至有學校要下令禁止學生再模彷這些“金句”),而深感認同。這未必要成為基督徒的共嗚!但我們反而要問一句,我們的信仰又怎可以創造出叫人共嗚的隱喻,從而影響別人的視界,讓基督的福音感染別人?
註:本文主要啟發自:曹偉彤,「德性倫理」,《敘事與倫理──後自由敘事神學賞析》。浸信會神學院,2005。頁103-128。
從「巴士阿叔」講起(II) ──YouTube現象反思:經驗與論述的塑造
網絡空間—個人空間的延展
來到web2.0的時代,從使用者的角度而言,每個人都可以簡易地在網絡世界展現自己的愛好,而且未必需要用真正身份,但可以表達自己心中最不人知的一面。
Web 2.0風潮的帶動者Tim O’Reilly,曾發表了一篇文章〈什麼是Web 2.0:下一個軟體世代的設計原則及營運模式〉(What is Web2.0:Design Pattern and Business Model for the next generation of Software)在文中指出Web 2.0有三大特點:一.鼓勵使用者參與內容,或是用者間的互動,所有在網絡的行動,都是由用者為中心出發;二.開放的重要性,透過開放的討論來豐富用者的經驗;三.強調經由服務的提供形成去中心化的型態。新的網絡技術正在形塑新的空間經驗。
美國社會學者卡司特爾(Manuel Castells)曾就網絡空間作出探討,「他認為空間是多個同時存在的(既在電腦前,亦好像置身於巴士之上),並且能同時在好幾個地方出現,他把網絡定義為一個「流動空間」(space of flows),網絡作為一個傳播的動態框架,資訊、商品與人都在網絡中無止盡地流動,而這些永無休止的流動構成了新的社會。」[1]如今網絡的“流動”有更進一步的改變,由過去主要透過“有技術的提供者”給予的資訊、商品,轉變為今天“任何人都成為提供者”,流動變得更多元化、平民化、去中心化。
網民已從資訊接收者,變成資訊的提供者。不論是YouTube或是各個不同的Blog,網民都不需要太多的技術及時間,就能夠把自己的觀點、想法、喜好上載,藉此去分享自己、影響別人,透過這些經驗再回歸到重塑自己的觀點。這種不斷循環往復的經歷,成為新一代成長的途徑,影響著他們的自我瞭解,塑造著他們的世界觀。
由經驗塑造論述──世界觀的再造
另一位社會學者Roger Silverstone把卡司特爾的觀點更進一步,指出,「流動的不單止是資訊或空間,也包含各種符號的流動。在這種情況下,人不再被動地經驗所謂的真實,而是人自身透過某些「真實」去創造自身的意義,形成一種新的「真實經驗」。並超越私人空間與公共空間;地方與全球空間;虛疑與真實的再造與往復(例如人的自由改編、改變主題等)」他亦指出,人類的生活需要的其實是某種理解與解釋。[2]
同樣,YouTube及Blog的具大影響力不單單在於技術上的轉變[3],更重要的是對人的經驗的影響。過去網民主要透過別人的論述去塑造自我的經驗。例如某人對時裝有興趣,於是去尋找相關的網頁,這些網頁都是具有特定觀點及審美標準,於是瀏覽者透過閱讀不同相關網站的經驗來塑造自己對時裝的觀點及審美標準。但如今情況有所不同,因為網民除了瀏覽不同網頁外,亦可以自行“創作”新的時裝,並且把它們放在自己的Blog或把短片放上YouTube,讓世界不同的人給予意見,或是讚賞,或是評論。於是網民不再是先透過論述來塑造對世界的經驗,而是從自我的經驗來建構對世界的論述,形成不種新的「真實經驗」的循環。
「巴士阿叔」的事件亦具有這種意義。當短片被廣為傳開時,各人從自己的「再編輯」及「再上傳」的過程中,重新塑造(巴士阿叔網上各種版本)對自件的理解及意義,例如有網友重新創作為「巴士阿叔 之 父子恩仇錄」,又有「巴士阿叔 之 但願不只是朋友」。這些創作正正表示「巴士阿叔」原先的文本不再被保留,許多人看過這些短片後,腦海中留下短片的片段與自我塑造的意義,這成為他們對世界認識的一部份。瀏覽者不再只是被動地接收信息,而是能夠把原有的信息意義加以編修、轉變,藉此反映自己的觀點。
現今網絡參與的精神就是要網友「傳播自己」(Broadcast Yourself),是一種自我的隨意表現,對人一種即時的回應;這種參與性十分切合後現代文化的一種特徵:否定「宏觀敍事」(Meta-Narrative),而以片段來捕足意義。藉不同片段的經驗,重新建立對個人、社群及世界的論述。
如今互聯網已成為數百萬人集中在一起的集體創作,這數百萬人成為重要的工具。Web2.0開始網絡新世代出現,使每位網民不單接收資訊,還能貢獻資訊,使多數人從少數人那取得了信息的發佈權,傳播權和分享權,這樣世界就被改變了。
先經驗後論述的迷思
Web2.0這種先經驗後被論述的價值觀,可以肯定在不久將來會成為每一位網民的經驗。大部份的人都會認為這具有美好的前景,因為在這情況下人類的民主可以得到更進一步的發揮。但在這種實踐中,又有甚麼危機呢?當然,在道德層面有不少的危機需要面對,但在這裏想反思的是,這對於參與者世界觀的塑造有甚麼影響呢?
一般人都會以為「經驗」本身就是一切,人唯有先經驗快樂,然後才認識快樂;先經驗痛苦,然後才認識痛苦。所以一般人都會追求不同的經驗,並以為這些不同的經驗本身就能夠豐富人生。但現實真是這樣嗎?例如一個人出自在貧窮的家庭,每餐並不豐富,他的經驗是每餐都只是「白飯+菜」,他未必會覺得苦;但一個出自在中上的家庭,若果有一餐只是「白飯+菜」,可能就已經覺得“苦”了。那麼,經驗本身是否就能夠具有價值判斷呢?
蘇格拉底亦曾說過:沒有反省的生活是無價值的。美國學者波斯納亦指出,沒有反思的經驗是狹隘的經驗,至多只能形成膚淺的知識。「經驗」本身是需要透過特定的世界觀去詮釋、賦予意義,然後再塑造出個人的品格及行動。但是,我們要問在這個新網絡的趨勢中,有甚麼價值觀在流傳著去影響人的經驗呢?當每個人的積極參與都只是尋求別人的認同,又帶來甚麼結果呢?
人透過在Youtube中尋找快樂、驚喜、「搞笑」的經驗,然後再向人傳播。他們往往以為自己是客觀地觀賞,並且能客觀地「閱讀」所發現的「文本」;透過「巴士阿叔」這現,發現這其實是不可能的,當閱讀者以為自己能夠客觀地「觀賞」巴士阿叔的表現,其實亦同時被巴士阿叔的言論所同化。(甚或不自覺地認同背後所暗示的價值觀)最明顯的莫過於其中的名言:「你有壓力,我有壓力」、「未解決」等字眼。這種影響深入各階段,不論是學生,甚或教師,都不自覺地以「巴士阿叔」的經驗來詮釋自己的存在經驗。甚至有學校禁止學生在學校內講這些術語,學生們是不自覺地被「巴士阿叔」的論述,詮釋了自己的經驗,這無形中等於學習了以「巴士阿叔」世界觀來看待自己所處的世界。
基督徒與文化參與的再思
在這個新的網絡年代,又會否是標誌著一個新的希望呢?在過去的年代,當基督教圈子中不斷有人提出「網絡宣教」,但最後發現都是“行不通”,因為過去的年代只是提供資訊,而唯有對這些資訊有興趣的人才會瀏覽那些網站。這可以說是一個網上“獨白”的年代,難以與人溝通。
基督徒在這個網絡言論漸趨民主化的年代,我們會否脫離web1.0的publishing,而勇於邁向web2.0的Participating?我們會否“參與”其中,表達自己的論述,塑造別人的“經驗” 世界?在基督教圈子以外,已經有人察覺到,可以利用Youtube把年長者充滿知慧的人生經驗去傳授給下一代,讓不同地域的人亦可Youtube上重溫、學習,將這些智慧繼續流傳。基督徒又有沒有這些智慧呢?
基督教信仰並不缺信息,但有沒有人願意再多走一步,把這些信息包裝、再發佈?不要怕這些信息古老,若果美國一位七十九歲的老翁,只靠自己上傳的“口述歷史”都可以吸引過萬人觀看,我們今天如何把握這個時機,叫基督的福音更有效地傳播呢?
[1] Roger Silverstone, 《媒介概念十六講》。台灣:韋伯文化國際出版,2003。頁 10。
[2] 同上書,頁11, 4。
[3] 從Software on Computer,轉為User-driven Service over Internet的模式
2007年3月21日星期三
從「巴士阿叔」講起(I) ──YouTube,網絡新聚點
「巴士阿叔」是06年叫全香港人都注目、談論的事件。這事件之所以能夠出現,並且在短時間內造成廣泛的傳播,主要因為有YouTube.com這網站的出現。同樣,因著有「巴士阿叔」這件事,亦叫YouTube這類網站快速地流傳讓人認識。事件最特別的地方,不在於阿叔的無禮(有不少人有相類似遭遇)或是“四眼仔”的無耐,整個事件最特別的,在於傳播媒體的發展、影響與互動──一個少少的影片播放網站帶動主流媒體的信息。當時的YouTube就好比媒體場上的一個少年大衛,而主流媒體就好像巨人哥利亞一樣,但他們合演的並不是彼此殺戮的你死我活,而是小小大衛與哥利亞成為好朋友,最後大衛被哥利亞賞識。
自「巴士阿叔」熱潮過後,大眾傳媒開始意識到YouTube這類短片播放網站的影響力,所以傳媒開始吸納這種新興的媒體,製造新的話題。例如不時在雜誌中會讀到某些話網絡題影片的報導、某借貸公司曾利用即時自拍短片然後方上YouTube這種方式做廣告、某電視台利用私人拍攝的短片作為節目內容等,這些都表示YouTube的影響力漸漸被人重視。但究其背後所代表的社會轉變及影響值得我們反思。
YouTube的開始
YouTube,是一個由三名年輕人2005年創建的video站點。YouTube的總部設在三藩市灣區,主要由台灣人陳士駿所構思並創辦;當他失業後,與好友在車房構思網上影音共用大計,並且與一間大公司商討,最後獲得8.97億港元的注資,於是就開創了他們的網站。自YouTube開站以來,至今該網站的訪客數目已超過3000萬,估計市市場佔有率達四成七。有不少認為2006年可被稱為「YouTube年」,一來YouTube網站的短片分享影響力達至多個國家,另外Google更以16.5億美元收購,並且該網站更榮獲美國《時代》週刊選為「年度最佳發明」。
YouTube點解Hit得起
從種種現象看來,YouTube已經成為甚具影響力的網上媒體之一,而且體現出第四勢力的影響深度和闊度,但究竟有甚麼因素可以叫YouTube在短短不足一年時間具有這種影響力?相信這具有天時、地利、人和的配合。
天時
- 電腦的普及加上現代數碼科技產品的發展是促成YouTube成功的主要原因。試想想,若果沒有具數碼攝影功能的手機,會有「巴士阿叔」的出現嗎?若果沒有數碼的攝錄機,人能夠輕易把影片放上網絡嗎?所以,YouTube之所以成天功,要歸功於現代數數碼科技產品的普及。
- YouTube有效的利用Flash Video的技術,對多種格式視頻內容支援;另外對上傳檔案的規格比較開放,只要上傳的影片容量不超過100M,長度不超過10分鐘都是被允許的。這種放便的上載放法,使更多的人願意把影片上傳公諸同好。
地利
- 網絡本身就超越地域的限制,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地理上的局限,這亦是網絡這種媒體的特點。
人和
- 在一篇名為 “Why Is YouTube More Popular Than Google Video?” 的文章中,作者對YouTube為何Hit得起做了簡單的分析:(以下只選取與人有關的優點,標題乃本人所創,並不屬於原作者)
i. 開放:無論連結、播放次數等都有清楚指示,讓人容易瞭解
ii. 參與度高:能夠對影片加上自己的評論及回應
iii. 放便:可以自行建立播放列表,並可訂閱不同的頻道(channels)
iv. 共融:能夠加入不同的影片群體成為一員,共同交流對影片的意見
v. 獨特身份:可以創建自己獨特的身份,更容易形成社群,結識好友
vi. 豐富:提供大量沒有法律版權的free音樂、個人改編或創作作品、影片和電視片段,讓人樂而忘返
2.人人都能夠自由分享
在廉宜易用的科技產品協助下,每個人都可以拍短片公諸同好。例如早前YouTube的其中一位使用者geriatric1927 Channel是一位居於英國自稱七十九歲,喪偶、領退休金的老翁,上傳了五段自拍的短片,而瀏覽次數竟然達1,625,100次,而訂戶也超過3萬9千人(截至03/07),他曾經成為YouTube最多人點擊收看者的第一名。這位老翁的感想是:「我真的不知可以說甚麼。我想說的是:謝謝……在YouTube我體驗了我現今生活中最重要的改變和突破,叫我能夠去體驗一個新的世界。」
YouTube所帶來的影響
YouTube現象可以成為表達 web2.0這一場網絡革命的典範:網民不再單是資訊接的收者,而是變成為資訊的提供者。過去web1.0有人稱之為「發佈」(Publishing)的年代,網頁主要是“提供”資訊,所以當時互聯網被稱為世上最大、無窮無盡的「資料庫」;而到了web2.0有人稱為「參與」(Participation)的年代,是透過參與者的互動:提供內容、索引、評論或評分,共同創造資訊的“價值”。 這種改變,使接受信息的人,從過去受著媒體觀點的限制,突破至影響媒體的觀點,從而帶來新影像,以下是一些YouTube所帶來的影響的一些觀察。
- 新的上網行為:「打YouTube釘」
有報導日本近年瀏覽YouTube的人氣急上昇中,已突破二百多萬人,而且高速增長中,而且瀏覽的時間已超越美國人;相信香港亦有不少人每上網都瀏覽YouTube。因為YouTube能夠提供和種不同類型的影片,而且又可以容易聯結一些志同道合的人討論,都此瀏覽的人數及所用的時間都不斷增加,這現象值得注意,不知未來會否產生一種「YouTube族」呢?
- 與傳統娛樂媒體的聯盟
曾經有一段時間,有不少人把不同的電視連續劇的片集放上YouTube,因而引起電視台的不滿,並且強烈要求YouTube把這段片集移除。但當傳統娛樂媒體認識到YouTube的影響力,彼此間就形成新的合作關係。例如美國哥倫比亞電視網CBS上傳了超過三百個剪輯內容到YouTube,吸引了二千九百二十萬人次瀏覽,平均每天有八十五萬七千人次,因而影響收視率也隨之上升。 除了電視,音樂在YouTube上亦有新的合作模式。
過往電視音樂頻道不可能播放不同的音樂MTV,但YouTube卻提供了一個毫無限制的平台,讓人去搜尋、觀賞不同的MTV;就有一些不是太出名的樂隊拍了一些沒機會公開播放的MTV並放上YouTube而打出名堂。亦有一些音槳公司開始與YouTube談論合作的可能性(包括有Warner Music, Universal Music, EMI等)。可以想像在不久的將來,YouTube亦會成為另一個新的娛樂世界,讓人看個不亦樂乎。
- 新的廣告平台
YouTube有不少的商品廣告(汽車、樓盤、補習社、新出影片、飲品等),而且YouTube正推出新的經營模式,透過廣告來制造商機,並且計劃與上載者分享利潤。一種新的商業模式正在開展。
- 政治戰場
在美國08年總統競選中,民主、共和兩黨的角逐者都在YouTube放上他們的視象短片,而且各個瀏覽的人都可能提出評論及意見。YouTube更隆重其事,為候選人設立一個平臺《2008由你做主》 (You Choose'08),讓各候選人可以和選民交換意見。這種真正的由民意參與的選舉,雖然這種方式是好是壞仍未能立即下定論,但透過YouTube可謂踏出了新的一步。
- 滅罪新方案
YouTube除了讓人分享自己的愛惡、娛樂、廣告之外,亦成為警方尋求破案頭緒的新途徑。在「巴士阿叔」事件之前,早在2003年已發生過「新界喇沙暴力事件」,網上有人發放該校一名中五男生被同學集體毆打的短片,該片驚動了警方與教統局,並且最後有11名涉案學生被捕。 而加拿大警方亦透過YouTube發方片段,呼籲市民對案件提供線索。在香港至今警方主要透過「警訊」這節目向市民呼籲提供案件消息,但往往都是在案件發生一段時間後才作出呼籲,所以成效並不太好。在不久的將來,或許YouTube會增加「破案頻道」,提高市民參與整頓社會秩序的途徑。
Youtube的問題
「巴士阿叔」事件讓人認識YouTube潛在的巨大影響力,但這並非完美的媒體方案。當YouTube在不斷運作的過程中,都出現不少問題,遇到最重要的問題不是技術方面,而是內容及對社會文化的影響。
- 侵犯私隱的內容
自「巴士阿叔」巴士阿叔事件之後,有不少人把每天把遇到的所見所聞上載到YouTube,其中有不少是使用具拍攝功能的手機在公眾場所拍攝,例如商場、巴士、地鐵乘客的影片,這種風氣引起社會上的廣泛關注。
較正面的講法可以話是:人人都是記者,可以捕捉最真實的社會情況;但實況往往是,人人都潛在的成為「狗仔隊」,可能有一天自己成為YouTube的主角也不自知。「巴士阿叔」短片正正是數碼時代隱私權問題的反映。兩位主角亦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新聞人物。
- 色情/不雅短片
網絡上其中一項最大的試探,是很容易獲得色情資訊。例如曾經在YouTube上出現過一些空姐被偷拍裙底的短片,亦有其他不同的偷拍/色情短片被公開。
- 新一代人的危機:iVideots的出現
當YouTube擁有眾多不同類型的短片,很容易叫人沈溺其中。而讓人使用YouTube成為生活習慣之一,亦是YouTube本身的目標(Addicted to YouTube)。 在PC Magazine 04.19.06其中一篇文章 “ Are You an iVideot?” ,作者就YouTube及相類似的短片網站作出評論:「videos are like popcorn. As soon as you've popped one into your mouth, you're itching for more. …… iVideoism is the insatiable need to digest video of virtually any kind on the Web and elsewhere。」而這類沈溺短片的一群有一個新名詞,稱為iVideots。這成為新一代的危機。
巴士阿叔網上各種版本
正版
NEW BUS REMIX流行音樂版
巴士阿叔(有中文字幕)版
巴士阿叔, Bus Uncle (雙語字幕, Bilingual Substitle)西人都睇版
巴士阿叔(粗口過濾)大人細佬睇版
巴士阿叔hip hop 版
巴士阿叔 cross over 無線阿叔版
巴士亞叔安德尊crossover
煞科 (ft. 巴士阿叔)
精武阿叔
[舊作]世紀大戰 - 阿叔VS Alan Ho
阿叔crossover巴士阿叔
巴士阿叔 (雙語字幕)
巴士阿叔[.3gp版本]
巴士阿叔Remix@What you
01 - UncleBus- Fucking in the bus(DJ 80_cent reMix)
巴士阿叔remix
新Bus Uncle Remix
Remix
原聲mp3
全金句
全金句合一氣呵成
精武阿叔
[舊作]世紀大戰 - 阿叔VS Alan Ho
粗口過濾
巴士呀叔狂鬧四眼仔 之 以和為貴 ( 導演特別版 )
煞科......巴士阿伯..新出殯
巴士阿叔(林上二)+鄭秀文最新remix - 煞科
阿扁錯了嗎?巴士阿叔版
巴士阿叔 陷阱BUS UNCLE TRAP REMIX 合唱 愛情陷阱 重生改成巴士阿叔陷阱這首歌。
阿叔 巴士 cross over 克勤
搞笑版本 903重新演繹阿叔巴士罵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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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稍短的惡搞~ 巴士阿叔 古惑仔 mix
霆881 比阿叔串個四眼仔上電台發圍 (also:youtube.com Part1, Part2)
巴士阿叔-最新MV's trilogy 之 I'M ON FIRE!
陶傑串爆巴士阿叔再教精後生仔!!! 光明頂節目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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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阿義叔(四眼後生仔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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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阿叔 Mortal Kombat Mix (沒有粗口...... version)
巴士阿叔-最新MV's trilogy 之 巴士無間/Bus Affairs
巴士阿叔-最新MV's trilogy 之 - Shall We talk?
台灣劇集霹靂火 巴士阿叔版
巴士阿叔另一個結局 : 阿叔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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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阿叔bus uncle+黃子華Mr.Wong=等到發花癲waiting too crazy
巴士阿叔打功夫@68X (另類巴士阿叔, 佢做乜野呀?)
881 查小bitch 訪問巴士 攝影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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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阿叔 殲滅 四眼仔" 預告片未解決(解決)電影主題曲
巴士阿叔電影板主題曲---未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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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阿叔國際化, 紐約時報佈道
CBS News
巴士阿叔xAlan ho 解決左
巴士阿叔慘被解決獅子山下《巴士阿叔》劇場版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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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阿叔之ALVIN 有話講Bus Uncle: Alvin Says... Remix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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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呀叔-後生版
巴士判官之(無間道4)
有線新聞講巴士阿叔
有線新聞台,專題報導巴士阿叔,仲訪問好多市民,詹瑞文;精神專科家,成5分幾鍾巴士阿叔
巴士阿叔 用 rap 黎屌九 四眼仔 remix
巴士阿叔 feat. 星球大戰 大壓力黑武士 隱藏版
「巴士阿叔」短片之傳播模式及社會影響
傳播模式
集體創作
「巴士阿叔」這段短片開創了前所未有的集體創作浪潮,其對白不僅成為眾人的口頭禪。有網友將短片重新剪接及將短片其截圖改貼,例如事主與林尚義、Alan Ho、陳水扁、鄭秀文、譚詠麟、黃子華、許冠傑、孔慶翔等人融合在同一影片中。市面更出現水杯和恤衫等產品。
傳媒報道
「巴士阿叔」熱潮所及,迅即引起傳統媒體關注。首個媒體介紹該影片時,只以一段網上有趣片段介紹,但隨著網上升溫,媒體報道亦隨之升級,商業電台節目《萬世巨星》、《架勢堂》主持人開始呼籲片中人現身,報紙、雜誌紛紛報道。
此刻,日本遊戲商CAPCOM的街頭霸王宣傳海報、2006年5月21日的無線電視體育新聞亦要套用巴士阿叔名句,例如「……有冇壓力?人人都有壓力架喇!」(有沒有壓力?人人都有壓力啦!)和「你做乜挑釁我呀?」(你幹嘛挑釁我啊?),甚至在世界盃廣告裏面用「快樂足球無壓力」這句話做噱頭,而亞洲電視處境劇喜有此理在5月25日所播出那一集,劇中父子互罵時亦仿傚這次事件等。
5月23日,片中人Elvis致電商業電台[5]為事件解畫,受到主持人揶揄。5月25日,自稱拍攝該片段的Jon於另一商業電台節目[6] 現身說法,Jon說拍攝影片目的為了一旦出現打鬥方便向警方作證,並謂影片有第二段。[7]。
5月26日,香港的《香港經濟日報》、《蘋果日報》、《星島日報》等報道事件。隨後,美國的美聯社、《紐約時報》、英國《衛報》、泰國、南非以至阿聯的報章亦介紹事件。[8][9]。事件亦引起中國大陸及台灣傳媒報道,並有外國記者把巴士阿叔事件在社會的影響力與電影《達文西密碼》媲美。
諷刺時弊的廣播劇《十八樓C座》中的單元《壓力 挑釁 未解決》談論此事,藉此批評現在香港人的見義勇為性格早已消失。5月27日的有線電視新聞台專題訪問拍攝人Jon的訪問。[10]其後,無線電視新聞也介紹「巴士阿叔」,分析網上自拍短片的風氣[11]。 5月31日,巴士阿叔陳乙東的身份曝光,翌日成為多份香港報章的頭條,消息成為一時熱話。 6月3日。扒王之王聘用巴士阿叔做公關月薪九千元,6月5日上班,結束十二年失業生涯。 6月7日。巴士阿叔在旺角一間扒王之王屬下餐廳工作時,三名口罩蒙面的大漢當在記者前圍毆。隨後經救護員檢查後送往廣華醫院治理。事發現場地上留有糾纏間陳被扯脫的頭髮及血漬。
口頭禪興起
巴士阿叔口頭禪「未解決」
巴士阿叔在片中說:「我有壓力,你有壓力,你做乜挑釁我呀?」「未解決!未解決!未解決!」言詞吸引港人倣傚。在其後的影片修剪版中,有人將影片聲帶重新剪輯,令阿叔向少年道歉,該片段亦再創造新句子。 商品海報、傳媒新聞,也借用這些句子。有節目主持人曾引述教師朋友說,為一場考試監考時,收筆時間到,有學生大叫:「未解決!未解決!未解決!」拒絕停筆,直至老師說:「你有壓力,我都有壓力。」學生才願意停筆。[12]
香港有中小學以意識不良為由,禁止學生用未解決和我有壓力你有壓力等語句,同時又有學校藉此事作教材,從多元角度探討流行文化、公民意識、網路文化、私隱及版權法、大眾傳媒的角色等範圍。香港津貼中學前主席許俊炎建議教師與學生討論事件。由於影片在香港流行,據報有教師亦在課堂上引用影片內容,以增加課堂趣味,大受學生歡迎。
社會研究
類似「巴士阿叔」的網路現象,近年在世界各地出現。今次影片引起鬨動,引起文化界關注。有論者提出影片反映一種香港人的典型性格,不少人對有關行為早已看不過眼,不滿之情在網上爆發,碰巧影片有足夠長度,內容豐富,容許「再創作」空間,衍生出另類維持公道的方式。[13]
典型性格批判
Elvis、巴士阿叔及攝影者的表現,在事件中備受網民及媒體探討,以其反映香港人多種的典型性格。網路上有論者認為影片被罵的人是懦弱、罵人者以高聲包裝歪理,而拍片人全程並無阻止,反映怕事性格。巴士阿叔在影片中說:「大家都有壓力」,令一宗小事爆發出如此大的怒火,亦吸引傳媒再次探討都市壓力。
網路公審
在整場公審中,網路令獨立的個體,集體做出近似、看來有組織的活動,消息能在短時間傳播、高速聚集民眾力量,網路公審在此背景下出現。有論者擔心網路讓人類出現前所未有的結集力量,對網路空間在事件中有排擠理性的傾向,感到憂慮。韓國狗屎女、加拿大星戰小子的例子,被多為論者引用,比較網路公審及網路集體品評引發的問題。
資訊屏障瓦解
過去推動輿論潮流的傳統媒體,在整場事件中退居二線,當手機或數位相機都裝了拍攝功能,目擊新聞事件已非傳媒專利,「巴士阿叔」的出現全由網民無意識策劃,傳媒自始只扮演推波助瀾角色。傳媒與網路的互動關係,目前尚待釐清,但這場看似毫無新聞價值的事件,緣何深受全球傳統媒體歡迎,在香港引起廣泛討論。
法律問題
片段中的「巴士阿叔」涉嫌觸犯香港法律的刑事罪行。香港法例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46條:乘客的一般行為》列明:「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之乘客不得使用不良或冒犯性的語言或作出不守規矩的行為、在車內或車上的時候自己或聯同其他人唱歌或叫喊,以致發出過量噪音,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000元及監禁6個月。」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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